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基于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在2026年度将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将预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升港口运营效率与信息化、自动化水平,公司预计在2026年度向关联方租赁部分计算机设备及通讯设备。该等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或协议定价,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方为[此处应填入具体关联方名称,例如: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该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公司与关联方在人员、资产、财务、业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预计金额
交易类型:向关联方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
预计交易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预计总金额:经初步测算,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该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具体金额]万元(该金额为预估值,实际发生额可能根据业务需求有所浮动)。
协议签署: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与关联方在预计额度内签署具体租赁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基于港口数字化转型、智慧港口建设及日常办公运营的客观需要。通过租赁方式获取专业设备,有利于公司灵活配置资源,控制固定资产投资风险,降低初期投入成本,并确保获得稳定可靠的技术设备支持,从而保障港口生产、管理及信息系统的稳定高效运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该等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审议程序
本预计事项已经公司[具体董事会届次,例如:第X届董事会第X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该等交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 公司董事会决议;
-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 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XXXX年XX月XX日]